设立吉根乡。
建反修公社。
布茹玛汗·毛勒朵被乌恰县吉根乡选为首批义务护边员。
吉根乡成立了第一所学校。
吉根乡建立了第一个卫生院,全乡只有2个医生。
恢复吉根公社原名。
复改吉根乡。
吉根乡第一个开车的居民阿帕克·肯吉巴依,并成为了第一个吉根乡到乌恰县的线路车司机。
吉根乡有了第一台黑白电视。
吉根乡建立了初中。
布茹玛汗·毛勒朵被评选为感动新疆十大人物,同年吉根乡撤销了吉根乡初中,学生改去乌恰县实验中学读初中。
布茹玛汗·毛勒朵荣获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母亲”称号。
布茹玛汗·毛勒朵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同年9月布茹玛汗·毛勒朵荣获“全国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称号。
吉根乡小学由旧址搬迁至新址。
中央网络电视台视频报道新疆乌恰县吉根乡西陲第一哨迎接建军85周年。
吉根乡卫生院搬进了新建的两层式的卫生院。
吉根乡高速公路开始修建,耗时2年,于2014年竣工。
乌恰县吉根乡卫生院院长库尔曼别克·苏来曼荣获“全国最美乡村医生”称号。
吉根乡人民政府投入10万元支持成立西陲刺绣合作社。
吉根乡哈拉铁列克村大桥竣工。
吉根乡各村有了村卫生室。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六巡视组到吉根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自治区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组来乡评估贫困户退出及萨孜村、萨哈勒村等贫困村摘帽情况。
吉根乡人民政府荣获自治州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哈雷万里骑士第五届环中国边境行”在祖国最西部克州乌恰县吉根乡小学举行系列公益活动。
国家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组来吉根乡评估贫困户是否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和退出情况。
吉根乡党委书记陈邹凤、斯木哈纳村护边员阿迪力·穆萨荣获“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来到吉根乡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9月17日布茹玛汗·毛勒朵荣获“人民楷模”称号。9月25日,布茹玛汗·毛勒朵荣获“最美奋斗者”称号。
吉根乡党委副书记、扶贫专职书记何国春同志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表彰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吉根乡党委书记陈邹凤同志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授予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乌恰县吉根乡人民政府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